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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置垃圾有代價 減廢回收靠大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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棄置垃圾有代價 減廢回收靠大家

丟棄垃圾是輕而易舉之事,卻為堆填區帶來負擔。

 

為推動行為改變,減少整體垃圾棄置量,政府明年4月1日實施都市固體廢物收費,按污染者自付原則,對全港所有界別棄置的垃圾按量收費,市民應及早了解相關措施。

 

兩種模式 切合需要

 

垃圾收費分為兩種模式,第一種是按袋或按標籤收費,另一種則為按垃圾重量徵收入閘費。

 

按袋或按標籤收費適用於大部分住宅樓宇、工商業樓宇、村屋、地鋪等,將來大部分市民要丟掉一般垃圾,須先購買指定袋包妥垃圾。

 

未能放進指定袋的大型垃圾,市民須為每件大型垃圾貼上指定標籤,方可棄置。

 

指定袋分九種大小,容量介乎三公升至100公升,以每公升垃圾0.11元計算,每個袋售價三毫至11元不等。指定標籤則劃一收費每個11元。市民將來可在數千個獲授權的零售點,包括超級市場、便利店、網上平台等,購買指定袋和指定標籤。

 

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主任(減廢及社區回收)簡煒堯指,預計三至四人家庭,每日使用一個十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袋,即每月垃圾收費開支約30元至50元。

 

若垃圾由私營廢物收集商以非壓縮型垃圾車收集,並棄置於廢物處理設施,即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,則按垃圾重量收取入閘費。此模式主要適用於工商業處所棄置的垃圾,以及小部分住宅樓宇棄置的大型或形狀不規則的垃圾,例如椅子、床架等。

 

推動回收 源頭減廢

 

為配合垃圾收費實施,環保署綠展隊8月中起,在社區展開垃圾收費的推廣工作,並提供回收支援,在屋苑、住宅大廈、綠在區區回收點等舉辦宣傳活動及現場示範,教育市民、屋苑及住宅大廈的前線員工遵守法例要求及進行乾淨回收。

 

環保署助理環境保護主任(廢物收集及徵費)黃嘉雯表示,垃圾收費是減廢「火車頭」,政府期望透過推行垃圾收費,以污染者自付原則,驅動企業和公眾積極實踐減廢回收,並推動回收及相關產業可持續發展,創造綠色就業機會。

 

環保署每年舉辦不少活動,鼓勵市民「揼少啲,慳多啲」。其中,綠在觀塘早前更連續五個星期日,舉行綠遊觀塘社區參與活動,鼓勵市民一同實踐綠色生活。

 

新一代社區回收網絡綠在區區則設立回收環保站、位置貼近民居的回收便利點,以及每周定時定點、以街站形式運作的回收流動點,接收至少九種常見回收物,服務範圍覆蓋全港十八區。

 

環保署特別提醒市民,要做到乾淨回收,回收前要將容器沖洗乾淨並晾乾,再將不同物料分類回收。另外,要留意橡膠和矽膠並非塑膠,例如橡膠拖鞋或矽膠廚具均不能放進廢塑膠回收桶回收。